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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月10日起海口辖区内国、省道部分路段限速60km/h

    信息发布者:美德村
    2018-12-11 14:07:52    来源:海南日报   转载

      海南日报记者12月6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自今年12月10日起,海口交警将对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国、省道部分路段启用区间测速抓拍设备,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。

      据了解,区间测速的原理是在道路上选取一段路程,汽车在通过起点测速监控点和终点测速监控点的时候,会进行拍照记录,之后通过在该段路程的行驶时间来判定车辆是否超速。

     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,国、省道路段沿途村落较多,为确保安全,请大家减速慢行。

      一、国、省道区间测速范围如下:

      1、G223灵山镇至云龙镇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6.5公里。

      2、G223云龙镇至红旗镇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5.8公里。

      3、G224金鹿工业园至绕城高速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1.4公里。

      4、G224永兴镇至东山镇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5.5公里。

      5、G225长流镇至粤海大道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2.7公里。

      6、S201三江镇至大致坡镇路段(双向),区间距离9.6公里。

      二、驾驶小型汽车超速处罚规定:

      1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%的,处以100元罚款,记3分。

      2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50%的,处以200元罚款,记6分。

      3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不足70%的,处以500元罚款,记12分,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。

      4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%不足100%的,处以1000元罚款,记12分,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。

      5、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%的,处以2000元罚款,记12分,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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